沙石镇南田综合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XL2025-ZG-XC002
项目名称: 沙石镇南田综合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叁佰捌拾壹万叁仟玖佰柒拾玖元肆角伍分(¥******.45) 元
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 |
沙石镇南田综合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
1 |
项 |
******.45 |
合同履行期限: 5个月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5.4 拟派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办证的时间为准;
5.5 外省来赣建设工程企业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光明路24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0楼2003
项目联系人:刘林、傅敬亮
电 话:0797-******、******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