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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方信-公开招标-[350211]fx[gk]2025006-杏林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方信-公开招标-[350211]fx[gk]2025006-杏林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04-0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概况
******************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fx[gk]******
******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其他信息化设备******街道高浦社区文化创意项目1(批)详见招标文件。******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街道高浦社区高浦北路城门口文化及海防文化馆展陈工程”部分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占该项目预算总额的34.58%,允许投标人分包给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微企业承建,投标人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分包单位的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进行认定和声明。【说明:若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并由其自身承建的该部分工程的,投标人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删除本项目“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资格条款要求;(4)依据《******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7至2025-04-2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8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服务中心4层)a区开标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收标处28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方信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中,下载《投标人-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鹏、纪昇、何翠平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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